以下是引用shijian在2009-6-5 14:08:04的发言:
客观公正的评判一个事物才是可取的。有时个别人虽然有些急功近利,但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应得到相应的尊重。
老兄所言尊重二字极是,还望大家能设身处地想一想:
说的容易做着难, 写贴子!搜资料易,做成一件事难! 先行一步容易吗!戴克强光试验就做了一整年! 他的付出是有目共睹的!难道仅仅值300元?还买不来一条中华香烟! 他的今天就是许多人的明天! 不要以版主曾经珊去几个帖子为理由否定版主的一切努力! 大家心里应该有杆公平称! 数年的思索、一整年的试验和重写几个贴子熟轻熟重! 以公允心态对侍开拓者好啊!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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