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发表于 2012-4-11 16:29:38
|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huzhentao0816 于 2012-4-11 16:31 编辑
还是我1977 发表于 2012-4-11 15:59 
你还是先拿出,你53楼所指,本人攻击网友施金驰、香菇人、天宇 、民、珍菌、项文贵、等等网友的证据来{:sos ...
呵!先就菇海而言,因其与张海游的工作纠纷这一事件,你有何权力对菇海进行言语攻击,毁其名誉,并致使其丢了饭碗?你是事件的当事人吗?你是菇海的债权人吗?民事诉讼还是要讲求流程的,你以第三者的身份参与,最多只是个证人,可你的证词又在哪里?这不算攻击算什么?其他人的证据我暂不一一列举,我没有义务让自己的意识被你牵着走,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和你耗,既然有勇气去说我是马甲,就不要绕来绕去,先把马甲一事说清楚。 |
|